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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

发布时间: 2015-11-03点击:

榆林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

学校名称:榆林学院

地 址: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

层 次:本科、高职(专科)
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
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。

男女生比例要求:无

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录取规则:

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的招生政策、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考生。

1、相关科目要求: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,但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,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。

2、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。

3、录取志愿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如第一志愿未满额,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,依此类推。如果录取仍未满额,则征集志愿录取。

4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: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。对考分较高,但所报第一志愿未能被录取的考生,可进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如第二专业志愿仍未被录取,且考生愿意服从调配,则安排到招生未满额专业。

5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: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6、调档:按招生计划的120%调档。

学费标准:

1、学费:本科:文史类3500元/人年;理工、外语、体育类4500元/人年;艺术类7000元/人年。专科:文史类4500元/人年;理工、外语、体育类5500元/人年。

2、住宿费:原住宿楼800元/人年;新建住宿楼(4人间、6人间)按物价部门的审定的标准收取。

颁发学历证书: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、专科毕业证书。

主管部门:教育厅

录取批次:提前批次、二批本科、高职

地 址: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

邮 编:719000

联系电话:0912—3893616

传 真:0912—3896393

联 系 人:尚爱军 姚学慧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ylc.net.cn